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寵物的買賣糾紛

好久沒連絡的2個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說要問我事情,原來他們前幾天興沖沖的在某夜市知名的寵物街 (因時有買賣糾紛而知名= =) 買了一隻奶油色的小臘腸,沒想到抱回家的第2天狗狗的體溫就開始飆高,帶到醫院檢查的結果是腸病毒,他們立刻打電話跟寵物店的老闆講,老闆說他先把狗帶回去給他們配合的醫院做檢查,順便化驗是不是腸病毒...

隔2天朋友打電話去問老闆情況,得到的答案竟然是狗狗死了,而且已經火化...,問老闆那化驗結果呢?更妙的答案出現了...忘了化驗!!

朋友為了狗狗的事情很傷心,老闆說要換一隻狗給他們,但他們已經不信任這個店家的品質了,所以想要退錢,但店家的態度是可以換到滿意但不能退錢。
於是我開始上網去研究相關的法規,找出店家的弱點,以下是幾點重要的籌碼:

動物保護法
第四章之一 寵物繁殖買賣寄養業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前項特定寵物之種類、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專任人員、申請許可之程序、期限與換證、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條件、寵物繁殖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之許可證有效期間,以三年為限。

第二十二條之二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文件,並提供予購買者。

第六章 罰則


第二十五條之一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一、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特定寵物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專任人員之規定。

二、寵物買賣業者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其寵物來源由未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九、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於寵物買賣交易時,拒未提供購買者有關寵物資訊之文件。

根據以上的這些條文,寵物店必須有合格的許可證,狗的來源也必須是有合格許可證的繁殖場 (個人戶是不可能有許可證的),交易時店家必須提供"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文件",也就是血統證明書或是健康證明等等。當然最好還是在買賣前做好預防糾紛的措施,那就是雙方簽定 "寵物買賣契約書",以避免日後的爭議。

即使有血統證書,真假也是一大問題! 假的血統證書業者有可能觸犯偽造文書及詐欺。
至於如何辨別真假呢?除了可以去登錄的協會如AKC查詢,也可以直接滴血認親...驗個DNA

調查局第六處(科技處)
可接受民眾委請進行狗狗血緣鑑定技術 
費用是6000元,採集狗毛、狗血或狗唾液等檢體,兩三週就可知道結果
 
新聞資料如下:

你的愛狗血統純正嗎?你對業者所附的血統證明書存疑嗎?法務部調查局第六處(科技處)最近新開發出狗的血緣鑑定技術,接受民眾委請鑑驗,為愛犬「驗明正身」。民眾購買名犬後也可以要求作DNA定,目前是官方唯一的認證管道。

調查局第六處是國內從事親子DNA(去氧核醣核酸)血緣鑑定的權威機構,還與農委會、動物園合作,計畫將黑猩猩、狗都做血緣鑑定,未來還將開發貓的部分。

調查局是官方情治機構,除法院委託檢驗外,民眾若有血緣鑑定必要,都可以委請調查局來做,但「人、狗」劃一收費六千元。調查局官員說,民眾提供的檢體非常重要,狗毛、狗血及狗唾液都可作為檢體;民眾愛狗如果走失,一定要將愛狗舔過的狗碗、骨頭,留有唾液的物品冷凍,或是蒐集愛狗的毛髮加以陰乾,用紙包好保存,作為日後尋獲愛狗進行比對的檢體。

調查局開發狗的DNA鑑定技術,主要是半年前高雄地方法院受理一件瑪爾濟斯犬侵占案,法官將狗隻檢體交由調查局鑑定。這是調查局頭一遭碰到狗血緣的鑑定,正當傷透腦筋時,幸好都稱是狗主人雙方在法庭和解,讓調查局鬆了一口氣,但也意識到開發狗的血緣DNA鑑定技術的必要性。

調查局一名官員說,幫狗做血緣鑑定,可查明狗血統是否純正,減少狗主買狗時被騙。該官員又說,有一位愛狗朋友花了二、三萬元買了一隻洛威拿幼犬,還有血統證明書,養了幾個月後洛威拿犬竟變成「雜種狗」。

我把蒐集的資料都給了朋友,事件的結局是他們挑了夜市最熱鬧的星期六晚上去跟店家退費,在雙方喉嚨越扯越大之際,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於是老闆很快棄械投降...願意退費。
事件結束,但我勸阻朋友別買下一隻了...養狗不是買包包,以我對他的認識,他養狗將會是那隻可憐的狗狗一生的災難...搬出我養VISA的甘苦經,苦口婆心的柔性勸導,聽進去了沒?
我不知道...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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